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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监会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

重庆银监会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开业等有关事宜的批复
(渝银监复〔2011〕151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你分行《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开业的请示》(成银行渝文〔2011〕131号)、《关于核准陈旭波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成银行渝文〔2011〕1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重庆银监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开业,营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3号A栋1单元。

  二、陈旭波同志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拟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三、核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经分行授权,在下列范围内经营人民币和外汇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信用证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保险及其他业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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