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我市会议及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三、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采编方法

  16、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应注意把握角度,注重新闻价值,突出工作指导、舆论导向和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避免侧重从召开会议、出席领导的角度进行报道。市领导同志出席与否不作为会议、活动是否报道以及如何安排版面、时段的主要依据。

  17、支持新闻媒体依据新闻价值更多地自行采编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减少新闻通稿,简化审稿环节,保证发稿时间。

  18、《南京日报》头版和市电视台电台主要新闻时段对市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的报道,原则上每位每日不超过2条。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比较集中时,报道可向其他版面、时段分流,或顺延日期刊播。

  19、多位市领导同志经统一安排分头参加相同类型的活动,原则上由市属主要媒体作一次性综合报道,市主要领导同志参加活动可视情况作单独报道。报道中严格控制同时出现领导同志的多个现任和兼任职务。除报道重大会议、活动外,一般不罗列领导大名单;减少对市主要领导同志出席活动的随行和陪同人员的列名报道。适度控制配发会议场景照片和市领导同志活动照片。

  四、加强对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管理

  20、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一般性新闻报道,由市属主要媒体根据有关规定和新闻规律,自行负责把关。确有必要时,对突破一般性规定的可经由市委办公厅或市委宣传部报市委审批。

  21、市委召开的或经市委批准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方案,由市委宣传部商市委办公厅和市属主要媒体后报市委审批;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召开的重要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方案,由各相关办公厅制定,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实施。

  22、进一步做好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全会、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委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协常委会、市人大主任会议、市政协主席会议等四套班子重要会议新闻采访管理。各相关办公厅根据会议的主题确定参加采访报道记者的范围,市委宣传部负责记者邀请,核发采访证件,明确报道要求。

  23、认真做好市四套班子重要会议新闻报道稿件的审核工作。市委重要会议新闻稿件的审核工作由市委办公厅和市委宣传部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重要会议新闻稿件的审核工作由相关办公厅负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