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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附件3:
  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承诺书

  我公司在取得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服务定点单位资格后,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保证向送印方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主动与送印方配合,并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印刷期限内完成印刷工作。
  2、保证设有专线服务电话,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送印方的各项要求,并按送印方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保证对承接的定点印刷业务,单独建立账户核算。
  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出现,我方同意取消协议供货资格并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罚:
  (1)对我方有效投诉记录累计达到3次;
  (2)我方超过合同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用户方收取费用的;
  (3)未经用户方同意,我方擅自使用达不到用户方质量要求的纸张印刷的;
  (4)因我方印刷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方出现重大损失的;
  (5)我方向其他非定点印刷供应商代开发票的;
  (6)不按合同要求提供产品服务的;
  (7)达不到保密要求的;
  (8)保存的样本与实际交货产品不符的。
  5、保证对送印方的印刷业务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并在每季度结束前十日,向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报送统计数据。
  6、遵守廉政工作规定。

  附件4:
  省直单位内部定点印刷厂申请表

申报单位

 

承印单位名称

 

性质

□行政□事业□企业

地址

 

是否对外经营

□是 □否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印刷资质

 

手机

 

职工人数

 

建筑面积

 

主要印刷设备情况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设备原值(万元)

购置日期

 

 

 

 

 

 

 

 

 

 

 

 

 

 

 

 

 

 

 

 

 

 

 

 

 

 

 

 

 

 

 

 

 

 

 

 

 

 

 

 

承印种类

□票据 □证书 □公开出版发行书报刊 □内部资料

□文件汇编 □宣传品 □包装制品  □信封 □其他

上年销售额(或印刷额)

                万元

上一级主管单位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企业

单位领导意见: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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