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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监会关于李时荣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复函
重庆银监会关于李时荣同志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复函
(渝银监复〔2011〕137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时荣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中长资报〔2011〕1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重庆银监局审核,李时荣同志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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