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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监会关于聂国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重庆银监会关于聂国新任职资格的批复
(渝银监复〔2011〕145号)


重庆北碚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聂国新任职资格的请示》(北稠村银〔2011〕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银监局审核,聂国新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重庆北碚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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