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镇村企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2〕1号)
各有关区(县)镇村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北京市镇村企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附件:
北京市镇村企业2012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镇村企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市委十届十次会、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大力践行“北京精神”,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着力推进镇村企业发展和改革。总体工作任务是:镇村企业营业收入增长8%以上,实现稳定增长、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预期目标,推动镇村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企业运行调度
1、作好镇村企业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工作,全面深化镇村企业总量、结构分析,提高镇村企业运行分析质量,增强镇村企业运行分析成果的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
2、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交流沟通,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提高镇村企业统计队伍素质。
3、依据国际国内形势和首都发展情况,结合镇村企业运行态势,及时准时把握镇村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加强运行调度,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问题,确保镇村企业稳定增长。
二、促进产业聚集发展
4、促进聚集发展。加强规划统筹,强化产业引导,完善项目对接,促进镇村企业向镇村产业基地集中集聚,节约集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5、加强牵手对接。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镇村产业基地与国家级、市级、区级等各类开发区实现对接,以产业配套为重点,积极开展“牵手工程”,促进相互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6、强化动态管理。按照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原则,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制定、落实企业入区标准,出台效能评价体系,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镇村产业基地动态管理。
三、推动结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