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指导,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各地要根据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各阶段重点,加强工作监督检查,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办牌办证到乡村,送检送审到村屯,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要加强创建活动的日常检查指导,把检查指导同总结、宣传典型经验有效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足,不断努力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四)加强监督,确保创建实效。全省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良好落实。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定期开展“创建回头看”,加强对“平安农机”授牌单位的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不松懈、不退步。对授牌单位有关工作存在问题、不到位、退步的,要促其整改;对农机安全监理“三率”等重点工作滞后和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予以撤销,收回授牌。
  (五)严格考评标准,推广先进经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甘肃省“平安农机”量化标准开展考评工作,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采取考察、观摩、现场会等形式,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到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学习交流,互相取长补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良好开展,省农牧厅、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省农牧厅巡视员王亨通为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周仲平为副组长,省农牧厅办公室副主任刘遇林、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副处长谢磊、省农机局副局长贾怀德、省农机监理总站站长刘俊昌、书记薛高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机监理总站书记薛高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各市(州)、县(区、市)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保证此项工作的全面良好开展。
  六、具体安排
  省农牧厅、省安监局成立全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对各市(州)推荐的“平安农机”单位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考评标准》(农机发[2011]3号,附件2)和《甘肃省“平安农机”县(区、市)量化标准》、《甘肃省“平安农机”乡(镇)量化标准》、《甘肃省“平安农机”村量化标准》、《甘肃省“平安农机”户量化标准》进行检查考评。授牌表彰全省“平安农机”县(区、市)、乡(镇)。择优推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