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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

  通过努力,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农机安全生产“四长”责任制、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不断推进,农机牌证管理不断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及驾驶证到期换证审验率逐步提高,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及配置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工作重点
  (一)争取政府重视,加大安全投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列为农机化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抓手不断深入推进。要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投入,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二)发挥基层作用,夯实创建基础。将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放在乡村。积极争取县、乡两级政府对创建活动的重视支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公安、安全监管、交通、教育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的协调配合,确保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使创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户。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要制定好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要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
  (二)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各级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机部门抓好创建活动,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要积极争取县乡政府的重视支持,有效发挥村委会以及各种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重要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要与有关部门配合,严格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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