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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农机发[2011]387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机)局、安监局:
  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农机发〔2011〕3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甘肃省“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甘肃省“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

  自2006年以来,各地按照省农牧厅、省安监局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部署,“十二五”期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县(区、市)、乡(镇)、村和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1年至2015年,我省各市(州)、县(区、市)要继续按照《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甘农牧机[2009]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省级授牌表彰的县(区、市)达到80%以上,国家授牌表彰的县(区、市)达到15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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