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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1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第十二届九十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前言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汕头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是我市打造大汕头城市新格局、落实十年大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进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我市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是我市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建设幸福汕头的关键时期,也是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恶化趋势、全面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环保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环保工作从上到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环境保护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打下的基础以及我市经济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高将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汕头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专题研究,完成《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
  《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的行动纲领。它的贯彻实施,将为我市建设幸福汕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对保障我市的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现状与挑战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
  “十一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环保规划实施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国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全国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和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以组织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汕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汕头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和《汕头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为抓手,统筹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积极优化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好转,为“十二五”环保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污染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完成省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
  “十一五”以来,我市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了减排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政府统筹、环保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7座,日处理规模达58.7万吨,6个区(县)全部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全市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20万千瓦,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与此同时,加大力度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截至2010年,我市已关闭小火电64.017万千瓦。在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大增的情况下全市二氧化硫累计新增0.31万吨,比2005年上升了8.61%;化学需氧量累计减排0.75万吨,比2005年下降了15%,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2、严格实行环保分区控制分类指导,重大产业布局得到优化。
  近年来,我市以环境承载力为依据,对各地实行环保分类指导,促进产业合理布局。一是充分发挥环保规划的调控作用。严格落实环保规划关于禁止开发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等生态分级管理要求,强化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或纳污水体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又无污染物总量区域削减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十一五”以来,全市环保系统共审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712个,审批前拒绝了大量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否决建设项目24个。二是不断强化规划环评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与布局、水利、交通、旅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业园区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引导产业科学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三是按照工业入园、污染集中控制的总体要求,制订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方案,推进重污染行业基地的规划建设。中国(濠江)电子电路工业基地获得省环保厅的批准,已动工建设;贵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已完成环评工作,将结合贵屿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污染整治,推进现有有污染企业入场生产,污染统一处理;澄海电镀基地、潮阳谷饶印染基地、潮南两英印染基地正开展规划选址工作。逐步推进“工业入园、产业进区、集中治污、源头控制”的模式,实现优化产业布局的良好发展势头。
  3、扎实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创模达标整改工作为主线,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积极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着力推进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整治,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全市逐步推进城市河段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其中龙湖沟综合整治工程、潮南峡山大溪整治工程、澄海东环城河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潮阳护城河及濠江整治完成部分工程内容。经过整治,流经城市严重污染河段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60%;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颁布《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制定《汕头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隐患进行排查、清理,取得明显成效,确保饮水安全。201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实施《汕头市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改善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质量,全面禁止使用高硫煤(油),严格限制燃料煤、油的含硫率。强化环境监管力度,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不符合产业结构的工业源实施深度治理或关停。加大集中控制污染力度。同时,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推进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二氧化硫、总悬浮微粒、二氧化氮年日平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变化波动较小,基本保持稳定趋势。
  不断强化固体废物防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固体废物监管。加强进口废物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有效处理。 强化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监管,维护环境安全。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了全市辐射环境安全。依法严格审查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项目转让和备案等申请手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组织全市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强化辐射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现场监督废旧放射源的及时安全收贮,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了废旧放射源误伤事故的发生。
  4、积极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大力加强生态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创建,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全市已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2个省级生态示范区、36个市级生态示范区;1个国家级绿色社区、9个省级绿色社区、17个市级绿色社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已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2个,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2010年全市建成区绿地面积6943.7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819.0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23平方米。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7113.11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0.65%。
  5、完善环保法规体系,不断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环境管理。
  “十一五”以来,我市先后制(修)订了《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出台了《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不断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每年联合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选择重点区域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有力地推动了一批环境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市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已达180家,全市31家省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率及联网率均达到100%,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已建成投入使用。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大环保能力建设,至2010年底,全市环保能力建设总投资共9741.79万元。其中,投资2845.8  万元用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区(县)环境监测设备配置,投资4332.67万元用于粤东(汕头)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建设,投资500.06万元用于全市环保信息系统建设,投资177.18万元用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投资932.08万元用于环保宣传教育,投资954万元用于环境规划编制等环境管理基础性科研工作。
  6、“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得到有效实施。计划中30项主要指标如期完成的有16项,完成率为53.3%,其中城市环境质量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完成情况良好,具体见附表1。
  7、“十一五”环保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保重点投资项目计划有9大项,共33个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60.28亿元。已完成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16个,占计划项目总数的48.5%。实际投资额为32.22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53.5%。其中:《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汕头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汕头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等法规规划颁布实施;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一期技改和二期一阶段扩建工程、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澄海区清源水质净化厂(一期)、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潮南区两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南澳县后江污水处理工程、汕头市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二期工程等建成投入使用;华能海门电厂1、2号机组和华能汕头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成投运;汕特万丰热电厂1号机组燃油改水煤浆工程完成投入使用;建成69个生态示范区;汕头市环境应急监控中心建成。“十一五”期间阶段性完成的项目有河沟综合整治项目、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危险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莲花山钨矿环境整治工程等。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得到顺利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减排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上历史欠账较多,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污染物减排压力持续增大,产业环境调控力度需要强化。二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流经城市河段的水质污染仍为V类和劣V类,酸雨污染依然严重。三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农村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四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滞后,严重制约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五是环境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三)“十二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010 年汕头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3 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1.9%,超过“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年均增长10%预期发展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 万元,达到23274元,年均增长10.9%,实现比2000 年翻一番的目标。以工业经济为主导带动产业经济发展的优势显著,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由2005 年的7.0:51.4:41.6 调整为2010 年的5.3:56.4:38.3。2010 年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629.19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4.8%。近年来我市整体经济实力虽然在逐年提高,但与珠三角地区和其它发达城市相比,相对差距仍在不断拉大。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市环境保护状况同国家新的环保模范城市考核要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特别是特区扩围,广大农村地区纳入特区范围内,原有的环境管理模式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未能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等等。
  “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开发强度加大,我市生态环境问题将更显突出。总体上看,经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将给我市环境保护带来更大压力。同时,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也将为解决我市环境问题提供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推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和推行清洁生产,从而减轻经济增长对环境的压力;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大,使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经济总量的增加和综合实力的增强,环保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有力增加环保投入,提高环境污染控制能力;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将推动公众广泛地参与环境监督,逐步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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