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
(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
1、按照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和“六个一”的要求,本着充实、完善、创新、提高的原则,深入开展好“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2、坚持农机安全教育普及化、安全管理源头化、专项治理经常化、示范创建标准化,着力构建平安农机、和谐农机。
(五)着力抓好农机执法行风建设
1、加强对农机安全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有谋。
2、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五公开"制度,坚持"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实行政务公开和优质承诺服务,深入开展"一站式"服务,采取多种方法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检验员、考试员、教练员、计算机管理员专业岗位及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坚持农机检验人员、考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贯彻落实市农机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淄农机字[2010]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作,继续开展对无牌证拖拉机和驾驶员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进行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行为。要确保全市的专项治理工作无"三乱"现象发生。
4、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预案,加强演练。
5、加强对各类农机合作组织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制度建设,加强事故隐患排查。
6、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等农机安全生产第一线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是要抓好主要农时季节、重要生产环节、重点农机具和关键地区的安全作业。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各区县农机部门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建立隐患登记建档销号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整改和监控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将重大隐患现状可能造成的危害、消除隐患的治理方案上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