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农机管字[2012]1号)
各市农机局(办):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1]15号)要求,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春节期间,农村人员出行增加,走亲访友,赶集聚会等活动频繁,货运任务繁忙,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超载等情况较为突出,是农机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查找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好各项安全监管责任,严防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行动
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机作业的特点,重点对拖拉机无牌行驶、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现象进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从现在开始,立即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集贸市场和其它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要把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列为重点监控区域,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有清理违法挂牌任务的市、县,要严格按照省局鲁农机管字[2011]24号文件要求,继续认真做好清理违法挂牌工作,按时完成清理任务,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定祥和。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冬季农闲季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用事实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