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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绿色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

  运用价费、财政等经济手段,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降低环境保护成本,加快形成资源要素科学配置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运转高效的资源环境制度体系。
  (1)创新环境价格和市场政策。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政策,建立和完善交易平台,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加强排污费收支管理,加大对超额减排企业的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探索污水处理企业由事业型向企业经营型转换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依法征收城市污水、垃圾、废物等收集和处置费,实行统一收集、专项使用。
  (2)创新环境财税政策。建立制度化的财政投入预算保障机制,确保环保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联动增长,确保新增财力更多地用于环境保护,逐步增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与治污企业财政补贴制度,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
  5、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为维护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连通性,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以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基本生态控制线为基础,构建自然生态网络,实现自然融解城市的目标,提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舒适度。
  (1)加强碳汇能力建设。
  全力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继续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构建立体绿化体系;改变单一草坪绿化为乔、灌、草相结合的复合绿化系统,努力实现城市从“园林化”到“森林化”的深刻转型,加快形成覆盖整个市域、城乡一体化的绿地系统,为城市绿色发展构建有效的“碳汇”体系。
  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以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战略,重点实施紫金山-玄武湖中央公园,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滨江两岸百里风光带、秦淮河上下游百里风光带、青龙山、牛首山-将军山、老山、幕府山和栖霞山“一园四带五片”,以及主城100个以上小游园建设。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8%,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保护农村生态碳汇。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和低碳农业技术,发挥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碳汇功能。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免(少)耕技术,增加农村土壤碳贮存,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保护基本农田林地。全面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到2015年,力争实现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全覆盖。
  (2)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建设国家生态市。深入实施“绿色南京”战略,全面推进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和生态廊道建设,改善生态空间结构,有效提升整体生态功能,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工业集中区与生态敏感区之间绿色隔离带建设,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着力保护以浦口绿水湾、六合兴隆洲和长江河流重要湿地为主的重要湿地,实施湿地修复工程;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建设水源涵养林;推进国家森林公园保护;重点保护钟山等16处风景名胜区。强化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状况的监管,对于确需穿越的“重大基础设施”应以“虚线化”为原则,尽可能采用地下或者空中穿越的建设方式,减少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地表植被的破坏。
  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巩固矿山宕口整治效果,严控开山采矿,开展干道两侧生态复绿修复,采取技术经济合理的修复手段分批修复采石宕口,重点推进珍珠泉风景区和仙林大学城周边、环固城湖(花山段)废弃露采矿山宕口环境整治项目,新增露采矿山环境整治面积35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河道,恢复河道自然生机,“十二五”期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保护野生物种,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3)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安排财政经费,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设立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基金,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图2 生态建设规划示意图(图略)

  6、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认真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研究探索低碳发展模式。
  (1)落实碳强度下降指标。根据国家、省“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的分解要求,加强温室气体监测工作,建立温室气体监测规范,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做好碳强度下降指标在我市的核算工作,研究制定碳强度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实施办法,推动“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目标的实现。
  (2)深入开展低碳试点建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着力点,以各类开发园区、企业为重点,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组织保障有力的试点单位,努力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体现南京特点的低碳企业、低碳园区,积极争取国家的低碳经济试点;推动绿色社区试点建设,打造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及行为特征的绿色社区,提倡对现代科学低碳技术的运用,提升社区服务主体的科技水平及居民生活质量,并通过绿色社区示范引导市民进行低碳生活和消费。
  (3)认真做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针对农业、城市安全、河流湖泊防汛、交通安全等气象高影响行业和领域面临的气象灾害威胁,建立完善气象业务服务系统,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和大气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加强极端天气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突发气象灾害和气象衍生灾害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多灾种多部门早期联动预警防御平台和工作机制。
  (四)发展高效绿色能源
  在保障城市能源供应安全稳定前提下,大力推广电力、天然气、太阳能、地热能等优质清洁能源,逐步削减煤炭的使用量,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绿色的城市能源支撑体系。
  1、优化能源结构。
  (1)扩大清洁油品、天然气利用规模。在全面稳定实施国Ⅲ油品供应的基础上,2012年前逐步实现主城内所有加油站供应国Ⅳ油品。加大郊县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新城、新市镇天然气管道建设,提高清洁能源的应用。继续推进“西气东输”、“川气东送”工程,重点建成东阳、江宁、江北等LNG调峰储配站。力争到“十二五”末,主城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5%,天然气在能源利用中的比例上升到10%。
  (2)加强煤炭终端消费总量控制和全过程管理。控制新建燃煤电厂,“禁燃区”范围扩大到主城区与所有工业开发园区,2014年前完成“禁燃区”内社会燃煤锅炉与清洁能源改造,力争“十二五”末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到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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