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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绿色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打造宜居生态环境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力争2012年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2013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4年青奥会前,全市灰霾天气天数明显减少,水环境功能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1、持续改善水环境。
  将“保(饮用水源地保护)、治(雨污分流,污水处理)、清(水体清除污杂物和污染淤泥)、补(以生态补水为核心的水生态建设)、管(水环境管理)”作为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基本策略。
  (1)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安全保护。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加强有毒化学品运输船舶风险防范,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提高水厂给水水质,完成城市水厂水质深度处理工程,完成企业自备水厂社会性供水改造,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加快固城湖、石臼湖、金牛湖等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全面推进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的区域供水工程,提高城市饮用水源应急保障能力。
  (2)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大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9个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以主要入江河流达标、城区黑臭河道基本消除为治水目标,加快实施2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工程,实施秦淮河外围支流、十里长沟、内外金川河及城区黑臭河道综合整治,实施日常化的生态用水补水机制。推行“河长”制,落实控源截污长效管理措施。2014年青奥会前,工业企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城市主要水体满足国际重大活动对水环境的要求,实现城市整体水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
  2、全面提升空气质量。
  积极推进“蓝天行动计划”,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与城市扬尘,控制秸秆焚烧污染,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大幅度消减主要污染负荷,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并持续改善,让广大市民呼吸到清新空气。
  (1)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快燃煤电厂、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建设,探索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制度。到2015年,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脱硫、脱硝改造,石化与冶金行业重点企业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集中整治大气污染严重区域,实施燕栖地区、梅山化工地区、梅钢地区、金陵石化地区与化工园等重点区域污染企业关停搬迁与改造工程。
  (2)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不断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提高新车上牌控制标准,新增车辆全部达到国Ⅳ排放标准。2014年青奥会前,执行国IV排放标准和配套油品供应,完成油气回收系统改造,扩大限行区域,全面淘汰黄标机动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增设天然气加气站,满足天然气汽车和出租车、公交车的加气需求。加快推进加油站、储油罐和运油车的油气回收设施建设。
  (3)防控城市扬尘及秸秆焚烧污染。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到2015年,确保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扬尘污染控制区达到建成区面积的90%以上。控制交通扬尘,到2012年,城市快速路、主要道路与繁华窗口地区机扫率达到90%以上,主干道、次干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装载车辆尽量密闭,不得超载。强化秸秆焚烧监督管理,杜绝露天焚烧。
  (4)构建跨区域防治体系。以2014年青奥会南京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加强污染源监测、空气质量预报与预警,联动南京都市圈相关城市,加强区域合作,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建立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防止污染向区域内转移。协商制定统一的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建立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共享监测信息。
  3、全面加强垃圾治理。
  对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完善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对危险废物实施最严格的管理和妥善的污染控制。
  (1)完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以餐厨垃圾分类处理为突破口,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并做好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有效对接。研究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创新垃圾收费方式,鼓励市民进行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到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的原则,在全市构建起由社区回收、加工分拣中心和综合利用处理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和高效、规范的城乡废弃物回收利用系统,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作为社会公益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城乡覆盖回收网点建设。
  建立特种垃圾回收体系。以量大、面广、再利用价值高或危险性较大垃圾为重点,探索建立面向电子电器、餐厨垃圾、过期药品、危险废物等垃圾的专业机构统一收集、专业运输的独立回收体系。
  (2)加强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建设。实施天井洼、水阁、轿子山三大垃圾填埋场的封场育林工作,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置设施。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到“十二五”末,南京都市区生活垃圾处理逐渐形成焚烧、综合处理两种技术并存的格局,减少原生垃圾进入填埋场比例。
  持续增强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建设。实施医疗垃圾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着力推动农村地区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垃圾100%安全处置。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以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运输与处理处置单位以及青奥会敏感区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源管理。
  (3)做好垃圾的二次污染防治。
  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的二次污染防治,强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防止对地下水污染;对拟建垃圾焚烧设施配套完善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加强对粉煤灰堆存场、电子废物堆存场、废旧拆解汽车堆存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场等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污染防控,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减轻二次污染。
  4、创新资源环境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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