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5、加大政策宣传和维权力度。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转变农牧民就业观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劳务输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使广大农牧区劳动力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了解政策,更新观念,增强就业意识,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在全州营造劳务输出的浓郁氛围。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监察条例》,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加班加点不兑现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
  三、完善管理,创新转移就业工作方法
  1、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明确“立足省内、开拓省外”的工作思路,努力改善农牧区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和条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通过招商引资、调整农牧区经济结构,发展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向采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及小城镇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2、立足本地特色,打造劳务品牌,引导农牧民转移就业。劳务品牌是农民工最好的“就业名片”,要充分挖掘我州人文、历史、民族和已经形成的劳务文化经济等特点,注重发展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劳务品牌,提高我州劳务品牌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各县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输出基地1个。同时,共和、贵德县要认真抓好劳务输出示范乡(镇)、村的建设工作。
  3、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农牧民创造更多的转移就业机会。各县政府要充分利用本州实施的水利水电、交通、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招用当地劳动力就业,且将招用普工比例达到60%以上列入建设项目招投标条款中。由各县主管县长和各乡镇长负责,做好与项目管理部门的对接工作。项目管理部门在实施项目时,积极与建设单位协调,就近就地转移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
  四、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强部门协调,整合培训资源。切实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坚持政府推进为主导,创新培训机制,打破行业界限,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一要统一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农牧、扶贫、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制订出次年度“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避免重复培训。二要统一培训资金,确保培训计划进度。劳动保障、农牧、扶贫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资金。各县的培训补贴资金在省级培训资金未到位之前,各县财政部门要预先借支。三要统一培训管理,构建培训网络。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以州职业培训学校为主,社会培训力量为辅,建立一批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形成培训网络。州职业学校要降低培训收费标准,以非盈利性培训为目的,为农牧区劳动力提高技能素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物价等部门要严格审核培训收费标准,把好培训收费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