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建设
(一)大力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做好中医药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传承工作。各级中医民族医医院要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特征,大力弘扬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的崇高医德和精湛医术,建设一批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品牌,建设面向东盟,包含壮瑶等民族医药和东盟国家特色医药的传统医药博物馆。进一步发掘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内涵的景点景区,开发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旅游产品。
(二)努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普及。推动有关机构和学术团体广泛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推广活动,鼓励文化艺术行业积极创作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的文艺和科普作品。深入挖掘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理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宣传力度,使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大力普及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知识,提高社会认知度,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继承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广西道地药材、民族药总体形象宣传,提高广西中药民族药的知名度。
(三)积极推动医德医风建设。继承优良传统,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树立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者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良好形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认真查处违法乱纪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规范服务行为。
九、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对外合作交流
推动以东盟为重点的对外合作交流。支持定期在广西举办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打造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交流平台,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产业园区。积极拓展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贸易,大力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产品出口,吸引世界知名企业在我区建立中医药民族医药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走进东盟,走向世界。
十、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
壮瑶医药是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10 年时间,实现壮瑶医药的全面振兴。对壮瑶医药基础理论、服务体系、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进行重点建设,突出民族性、地域性和实用性,全面提升壮瑶医药整体水平。培育一批壮瑶医药名医、名科、名院和名药、名店、名厂,形成以自治区级壮瑶医医院为龙头的壮瑶医医疗与预防保健体系、以壮瑶医药质量标准体系为支撑的壮瑶医药产业体系,实现壮瑶医药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