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十二五”期间拟推广的重点节能技术
序号
| 技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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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冷却循环水系统节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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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动风机冷却塔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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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电厂锅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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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能源实时监测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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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效LED照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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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效热管余热回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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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高效电机、水泵、风机变频改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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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源热泵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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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除尘器节能提效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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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炉鼓风除湿节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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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氧、富氧燃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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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央空调智能控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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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乏汽及凝结水闭式回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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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辊压机粉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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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立式磨装备及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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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节能
1、健全完善考核体系
实行严格的节能目标考核和问责制。将“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开发区和重点用能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将节能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健全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2、强化管理与监督
工业领域: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状况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跟踪检查年度节能总量和节能目标进度;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做好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推进能源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节能执法,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交通领域:要强化城市规划的指导与调控作用,以公共交通为核心,通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私人机动交通为补充的城市交通模式。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公交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大运量的快速公交系统(BRT);研究制定鼓励人们采用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的公共交通票价政策。
建筑领域:一是完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建设工程立项审批和图纸审核中的节能审查;三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督,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等制度。
公共机构: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65%的节能标准,开展公共建筑75%节能标准的试点。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动态能耗监测平台等工作,初步形成有利于节能运行与改造的监管体系;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机具和低油耗环保型汽车,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活动;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十二五”期末,力争实现公共机构节能20%。
“十二五”期间,通过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能量300万吨标准煤左右,约占全市节能总量的11.5%。
表10 “十二五”节能主要途径及实现节能量汇总表(略)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和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