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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的通知

  二、深刻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九章四十七条,其内容主要是在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范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佛事活动等宗教事务的管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在法律责任中体现宽严适度处罚办法等方面的规定,完全符合我州藏传佛教的现状,是多年工作的经验总结。学习贯彻《条例》,要在熟练掌握其主要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同时,切实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并重,避免损害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随意干涉正常的宗教活动;二是坚持政府服务与依法管理的双重职能,进一步提高做好寺院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坚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坚持依法办事与做好群众监督评议工作相结合,促进我州宗教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认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一是要组织本地、本部门的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熟悉掌握具体条文,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带头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二是要认真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条例》,使他们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并通过他们向广大信教群众宣传《条例》,使广大信教群众真正领会和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切实做到懂法、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三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报道;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方式分层次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使《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规范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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