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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特区建设围绕明确的区域主导产业,建有包括科技创业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中试用房、人才公寓和配套服务设施等载体。以“政府的主导性、政策的特殊性、市场的基础性、人才的聚集性”为基本原则,按照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社区化、国际化等高标准实施建设和运营。建有完备的专业技术支撑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在市级层面上,重点建设面向全市创业的培训辅导、创业投融资、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以及成果转化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平台。特区内组建“精干、高效、国际化、专业化”的特区创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特区创业孵化服务;组建特区开发公司,具体承办特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以及技术、投融资、中介等各类服务平台的建设。

  特区建设以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为基础,结合区域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建设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特色鲜明、配套协作”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

  --在麒麟生态科技城、四个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化工园)和仙林、江宁、浦口大学集聚区,以及雨花台、建邺区规划建成区内,规划建设总计占地20平方公里的特区。其中,建筑面积的四分之一用于科技创业孵化器,二分之一用于创业企业加速器和中试用房,四分之一用于人才公寓、科技创业总部基地和配套设施。

  --在模范路科技创新街区和鼓楼、玄武、下关、白下、秦淮区建成区内,新建和利用已有建筑存量,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的特区。其中,建筑面积的四分之一用于科技创业孵化器,二分之一用于创业企业加速器和中试用房,四分之一用于人才公寓、科技创业总部基地和配套设施。

  --六合区和高淳、溧水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规划建设总计占地10平方公里的特区。其中,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一用于科技创业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三分之一用于科技创业毕业企业产业园,三分之一用于人才公寓和配套设施。

  2、推进特区孵化能力建设

  在推进特区建设中以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为核心,构建以“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创业投资”的服务模式,建设各类孵化器,使之成为特区建设的催化剂和加速器,不断提高特区中的科技企业初创成功率和成长速度,持续孵化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科技创业企业。

  在孵化器建设中,重点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跃升”和“孵鹰”两大计划,全面提升和拓展全市孵化器功能、水平与规模。实施孵化器“跃升”计划,主要围绕孵化器服务功能与服务水平的拓展与提升,通过引导与支持孵化器与高校院所结盟、与金融风(创)投机构结盟、与中介服务组织结盟,着力提高孵化器链接与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提升整体服务水准及专业化程度,完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实施孵化器“孵鹰”计划,主要围绕新型孵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通过提高科技企业初创成功率和成长速度,孵化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科技创业企业,着力提高孵化器孵化成功率、企业成长速度、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和品牌效应。

  3、提升特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

  推动我市区(县)、高新园区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结合区域发展需求,瞄准产业链中高端环节,选择在宁和国内外研究性大学、研究院所的相关优势技术学科领域,在特区内共建一批大学科技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培育科技创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和鼓励大学面向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转化,按照“产业技术研究院+学科型公司”的院地、校地结合模式,以产业、市场为导向,以优势学科知识技术化、核心共性技术工程化、产业前瞻技术引领化为主要任务,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成为支撑区域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中心和重要平台,促进知识技术化、技术工程化,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推动和鼓励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按照“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模式规划建设大学科技园,以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集聚为主要任务,通过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在岗创业,加强大学学科支撑、知识溢出、技术辐射、人才培养输送,成为大学服务社会、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的创新创业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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