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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行关于海南州创建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行关于海南州创建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09〕12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人行海南州中心支行拟定的《海南州创建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站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海南州创建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站实施方案
(人行海南州中心支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

  为全力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全州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知假、识假、防假货币能力,按照“政府领导、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主导、有关部门协助”的反假货币工作格局,根据州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南州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南政办[2009]83号)精神,在全州范围内创建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培训为根本、制度落实为保障、心系农牧民为己任”的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方针,加强反假货币各项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建立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开创我州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启动农村反假货币网络体系建设,成立农牧区反假货币工作站领导小组。至2011年底,以乡镇农村信用社为单位在全州建立30个反假货币工作站,悬挂“XX乡镇反假货币工作站”牌匾。其中在恰卜恰镇社区建立2个反假货币工作站,悬挂“XX社区反假货币工作站”牌匾。每个反假货币工作站设联络员1名,培训聘用1-2名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在恰卜恰镇社区反假货币工作站中每个社区培训聘用3-5名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逐步形成“宣传到户、咨询到位、反馈及时、作用持久、管理有序、农牧民受益”的反假货币宣传工作网络,实现农牧区反假币宣传工作“乡镇有组织、村社有人管、宣传经常性”,力争实现农牧区群众反假货币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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