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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的通知

  (20分)

1.饮用水水质、水压、水量满足需求。

10

2.道路满足居民基本出行需求。

10



  附件2:
  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一星级康居乡村)

序号

项 目

达 标 要 求

分值

1

村庄风貌
  (50分)

1.建筑外观整洁,位于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及有条件的村庄实施建筑物出新或外立面整治。

20

2.无乱砍乱伐,对古树名木采取了保护措施。

2

3.对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场地进行了绿化。

2

4.苏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苏中、苏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6

5.无露天粪坑,无乱堆乱放和乱拉乱接。

14

6.无污水塘、臭水沟,河道沟塘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6

2

环境卫生(30分)

1.生活垃圾及时清扫保洁、收集、转运。

10

2.雨水排放通畅,雨后路面无明显积水。

3

3.卫生户厕无害化达标率达90%以上。

3

 

 

4.生活污水实行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

4

5.对现有工业污染源依法进行整治,村内无新增工业污染企业。

3

6.无露天焚烧秸杆,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

3

7.制定了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

2

8.有明确的卫生保洁、垃圾收运人员负责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2

3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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