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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的通知


  附件1:
  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标准(环境整洁村)

序号

项 目

达 标 要 求

分值

1

村庄风貌(50分)

1.建筑外观整洁,位于城镇主要出入口、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村庄实施建筑物出新。

20

2.利用现有自然条件,加强村庄绿化,对古树名木采取了保护措施。

10

3.无露天粪坑和乱堆乱放。

10

4.无污水塘、臭水沟,河道沟塘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10

2

环境卫生
  (30分)

1.生活垃圾及时清扫保洁、收集、转运。

15

2.无露天焚烧秸杆,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

5

3.制定了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

5

4.有明确的卫生保洁、垃圾收运人员负责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5

3

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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