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海南州工商系统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政〔2009〕53号)
近年来,海南州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发展、服务、监管、稳定的关系,立足工商职能优势,努力探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在具体工作中充分体现“大服务”的理念,千方百计为农牧民增收牵线搭桥,及时解决和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等基层组织网络建设,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多形式地宣传工商工作动态,形成了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关注工商的良好氛围。达到了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政府认可、企业受益、群众满意的目的,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全方位服务本领。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进一步促进工商工作再上新台阶。州政府决定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海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优势,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花更大的气力、花更多的时间和更丰富的载体,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创新的工作思路、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的有效服务措施,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海南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海南州工商系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海南州工商系统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先进单位名单
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3个)
海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2个)
同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兴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