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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意见
(苏政发〔2012〕1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市场需求减弱,我省外经贸发展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为进一步发挥外贸对经济、就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努力促进外贸平稳增长,积极培育发展潜力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围绕传统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目标,认真选择重点市场,精心打造推广我省优势产业的境外展会,进一步扩大我省产品影响力。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综合性展会和各类知名品牌展(博)览会,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国参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交易。充分运用外事、侨务及行业中介组织等资源,积极发挥贸促机构在投资贸易促进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南美、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
  (二)全力稳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外贸出口。针对电子信息、光伏、船舶等产业出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在资金、金融服务、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可按“一市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思路给予重点支持。
  (三)妥善应对贸易摩擦。进一步完善政府、商协会、企业应诉联动机制,支持出口企业主动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种贸易摩擦,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境外贸易壁垒;加大我省贸易摩擦预警点建设力度,提升贸易摩擦及产业损害预警水平,维护我省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四)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加快出口基地建设,促进苏北、苏中地区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出口,完善专业化大市场的外贸功能,在“广交会”展位、出国参展、融资、出口退税、品牌宣传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实现出口增长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鼓励一般贸易出口,培育壮大民营企业,增强出口自主性。大力鼓励引进龙头型和基地型项目,力争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进一步推动外经贸结构调整,提高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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