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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先进县的通报
(陕政函〔201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县、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陕政发〔2009〕48号),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整合旅游资源,大力开展旅游促销,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2011年的旅游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县(市、区)。为了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快县域旅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陕西旅游产业,省政府决定对2011年旅游业绩突出的凤县、西安市临潼区、礼泉县、铜川市耀州区、华阴市、宜川县、横山、洋县、宁陕县、商南县等十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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