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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南政办秘〔2010〕1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州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特别要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节前要对值班工作和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信息及时报送。
  二、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民政、劳动保障、信访、电力、交通、电信、农牧、卫生、旅游、工商、质监、银行、食品药品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同时要向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在节日期间对各地区、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采取不定期抽检,凡未按要求坚守值班工作岗位或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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