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筹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行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1〕799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你行《关于筹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行的请示》(浦银京发〔2011〕639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
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筹建北京金台路支行。拟设立支行全称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台路支行”(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金台路支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水锥子北里1号楼-1至2层1单元1-2号一、二层”。
二、该支行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筹建期满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批准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