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电子政务传输系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政策性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工行私人银行部杭州分部),浙商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招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杭州分中心),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浙江省分公司),各城市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杭州分行,省农信联社、杭州辖内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外资银行杭州分行,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与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文件传输方式,提高办文办会效率,我局决定建设浙江银行业电子政务传输系统。现将《浙江银行业电子政务传输系统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确保正常运行。各使用单位要按照我局有关要求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操作人员应熟悉浙江银行业电子政务传输系统的工作流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各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系统操作人员及短信接收人员信息变动情况,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
二、积极准备,切实做好推进工作。一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使用单位要按我局10月9日会议确定的进度抓好各项工作,尽快落实相关办公设备,明确固定人员和场所,积极做好系统软件安装工作,并做到专人专责,确保此次系统建设的整体进度。二是积极开展系统实际应用。除不能通过电子传输的涉密公文外,普通的公文、会议通知和报名、信息材料等均通过该系统传递,系统正式运行后我局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文件(除行政许可申请类文件仍需坚持电子、纸质并行外)。
三、严格管理,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一是安装该系统的计算机禁止以任何形式与互联网相联。二是不得在该系统中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传输内容必须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严格坚持“保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三是专人管理,要按要求落实操作人员岗位职责,上、下午至少各浏览系统两次,及时接收电子文件,确保监管政策传输畅通。同时要严格遵守公文行文规则和公文格式,努力提高公文质量。非操作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不得使用该系统。四是严禁在该系统中使用来历不明或接触过互联网的存储设备,使用存储设备要事先杀毒。五是要加强电子印章管理,电子印章视同实物印章管理,应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印章密码和打印空白红头件、印章,电子印章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