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银行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浙银监办〔2011〕316号)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

  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服务力度,增强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及工作互动,我局制定了《浙江银行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请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浙江银行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确保浙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缓解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增强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工作互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规定和项目融资需求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联席会议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地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特建立浙江银行业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研究和解决实际展业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专项信贷支持力度。

  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方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通报最新的政策规定和相关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总结一段时间内业务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交流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业务风险控制和加大支持力度之间有效平衡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同业合作和信息共享,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的商业可持续开展。

  二、会议形式和内容

  (一)形势通报。进一步畅通银行业监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渠道,提高信息透明度。银行业监管部门通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整体情况、存在问题、监管要求。适时邀请省(市)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有关政府部门,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项目计划、融资需求等,解读最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

  (二)沟通协调。听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反馈和建议,分析业务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深究原因、商讨对策,提出政策建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银监会和地方政府报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