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监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开业的批复
(京银监复〔2011〕973号)
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开业的请示》(民银京发[2011]190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
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部北京总部基地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总部基地支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富丰路2号星火科技大厦2-6幢首层”。
二、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办理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