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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监局关于河北银行业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

河北银监局关于河北银行业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监冀局发〔2011〕194号)


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河北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信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石家庄分行、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东亚银行石家庄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河北银行,河北省银行业协会:

  为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题,深化银商合作,促进银行业服务水平提升,根据商务部、银监会《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1〕253号)有关精神,现就河北银行业支持商圈融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积极促进商圈融资发展

  “商圈”是指集聚于一定地域或产业内的商贸业经营群体,以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平台等为主要形式,目前已成为中小商贸服务企业生产与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河北省商圈融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6月末,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了国内保理、网贷通、商铺抵押贷款等商圈融资业务品种41项,发放商圈贷款1787笔、余额186亿元,不良贷款比例0.43%。

  发展商圈融资是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的重大举措。有助于增强中小商贸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缓解融资困难,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健康发展;有助于促进商圈发展,增强经营主体集聚力,提升产业关联度,整合产业价值链,推进商贸服务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从而带动税收、就业增长和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战略目标;同时,也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培养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扩大授信规模,降低融资风险。河北银行业应高度重视商圈融资发展,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结合本辖区、本机构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积极促进商圈融资发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业合理布局商圈营业网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指定专门机构、选配专业人员、优化组织架构,构筑专业、标准、高效的商圈金融服务体系。在成熟商圈加大营业网点设立、自助机具布放和电子银行服务的力度,改善营业网点的硬件设施与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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