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王忠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 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金 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党组书记)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李 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运义(市交通局局长)
许克峥(市水务局局长)
许焕中(市审计局局长)
曹 兵(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局长)
关进敏(市国资委主任)
周德明(市公安局调研员)
邢打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关 平(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蔡仁武(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董 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反贪局局长)
张华强(中国人民银行三亚市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忠江(兼)
副主任:王 平(兼)
王祉壮(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李 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涛(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世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马小木(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周乃武(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崔海龙(市交通局副局长)
马育红(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良志(市审计局副局长)
杜国银(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联系电话:88272624、88266557、88271234
传真:88272624、88272531 邮箱:sanya@hainan.net
2.制定工作方案。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央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牵头负责工作的业务指导意见,明确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报送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组织学习动员。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下发后,在前期组织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召开责任单位领导分工会议,学习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对抓好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会议,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和政策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