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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完善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2.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学设置矿业权。
  3.严格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审批和价格评估的监管。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和矿业权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
  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规划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
  (四)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维护群众权益。
  主要措施:
  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法》,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2.制定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批程序。
  3.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要求,对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严格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
  4.推进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开和征求公众意见等工作,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公众参与度。
  5.加强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和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规划行政执法力度。
  责任单位:市规划建设局牵头,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监察局配合。
  (五)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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