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进生态市的创建工作。完成《三亚生态市建设规划》和《三亚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各项审批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启动生态市创建工作,建立新的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有关镇政府)
(二)深入开展文明生态集镇(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重点抓好田独镇、凤凰镇等文明生态集镇(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有关镇政府)
(三)加强文明生态村建设,创建环保小康示范村,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农民主动、社会联动”的创建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其它各项资金,集中投向、整体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新建文明生态村65个。完成《三亚田独镇区环境保护规划》和《田独镇上下廖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积极抓紧小康示范村创建工作。争取在全市新建2个省级小康示范村。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广应用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技术和生活垃圾减量化实用技术,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农村生活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新农办、市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有关镇政府)
五、完善生态市建设政策和法规体系
(一)加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检查力度。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切实落实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继续加强对一次塑料制品生产的监管工作,消除白色污染。严厉打击贩卖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责任单位: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二)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提高人口素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市建设十周年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丰富我市生态文化,在企业中提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向全市人民倡导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发挥乡镇宣传文化站的作用。积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继续抓好市五小、市九小、市二中、崖城镇赤草小学、海棠湾镇江林小学、凤凰镇水蛟小学6所文明安全生态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抓好市一中、市一小绿色学校的巩固工作,评比表彰一批创建工作先进学校。积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具有三亚特色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各镇政府)
六、建立生态市建设投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