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潜水旅游行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府〔2009〕1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潜水旅游行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五届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三亚市潜水旅游行业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潜水旅游行业的监督和规范管理,保障潜水旅游者和潜水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潜水旅游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区域内申报、经营和监督管理潜水旅游经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潜水旅游,是指由潜水旅游经营者的专业潜水教练员对旅游者施以科学、规范的培训后,借助必要的器材引导旅游者潜入水下的活动。潜水旅游是集水下观光、海洋环保、科普教育、运动健身为一体的专项旅游产品。
本办法所称潜水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潜水旅游业务的企业,全称潜水旅游企业,本办法简称潜水企业。
本办法所称潜水旅游项目,是指招徕、接待潜水旅游者以及由此而发生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为我市潜水旅游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潜水旅游项目的准入、审查、批准和备案,潜水服务人员的培训、考证(核)、资格审查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潜水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组织联席会议商量解决潜水市场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依法对拟进入的潜水项目进行联审,依法对潜水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登记备案或核准。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域使用、潜点审批、海域野生动植物、海洋环境保护、潜点变换调整和游客容量监测等工作;市旅游产业发展局负责潜水旅游项目的备案、企业规范经营、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潜水市场营销、潜水市场秩序维护和游客投诉受理等工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近海岸用地审核和陆地配套场所设计方案的审批;市物价局负责潜水项目价格标准的确定和对潜水价格市场进行监督、维护和管理;市交通局负责潜水用码头、栈桥及交通船的审批;三亚海事局主要负责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有关设备安全检测、评估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潜水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潜水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工商注册和办理营业执照(注:在注册办证前,应征以上相关主管单位的书面意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临时建筑的审批。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潜水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的资源保护、潜点管理、项目申报和经营管理及配套设施和场所管理,适用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第六条 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共同维护三亚潜水市场规范管理工作。
第二章 珊瑚资源及潜点
第七条 保护海洋环境资源是潜水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在潜水旅游活动中,潜水企业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珊瑚礁保护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