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三府〔200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三亚市粮食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切实有效地应对三亚市粮食市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情况,确保粮食供应,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海南省粮食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省内粮食供求关系突变,或其他原因,引起我市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状况。
按照情况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3 适用范围
1.3.1 “一般”:全国、全省粮食充裕,市内粮食生产正常,市外粮食购进渠道顺畅,但由于受非市场因素影响,出现群众抢购粮食现象,粮食市场价格出现上升趋势。
1.3.2 “较重”:全国、全省粮食充裕,市内粮食生产正常,市外粮食购进渠道顺畅,市内个别地方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粮食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1.3.3 “严重”:全国、全省粮食充裕,市内粮食生产正常,部分镇或农贸市场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个别区域出现脱销断档,粮食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
1.3.4 “特别严重”:全国、全省粮食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市外粮源补充困难,市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部分区域出现脱销断档,粮食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上涨。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粮食市长负责制,政府各部门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1.4.2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