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各类科技场馆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强论证和沟通协调,推动市科技馆立项和县(市)区综合性科普场所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充分发挥现有科普场馆功能。
2.开发开放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实施科普基础设施拓展工程,发展一批具有鲜明行业特色和区域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和地方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广泛利用整合部门和单位实验室、展教室等形式的科普资源,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按照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对公众开放。
3.加强和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将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公共活动场所建立科普服务站、科普画廊,定期更新科普内容。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科普服务站,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分工:由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着力于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努力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坚持在活动中培养、发现、举荐人才,建设科普人才库。
1.重点建设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农村、城镇、企业、学校等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社区科普大学讲师团、心理健康专家服务团、农村科普专家服务团、企业科技创新专家服务团、青少年科技创新专家辅导团。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有计划地开展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科技教育,提高其科普服务能力。
2.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在职及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传媒工作者等各界人士和高校学生的技术特长,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推动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协会。做好调研和经验交流工作,推动科普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充分发挥关工委作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3.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加大农村、城镇、社区科普人才的培养。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充分利用企业教育资源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等各种培训资源,培养、培训企业科普人才。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大学的作用,加大专兼职结合的社区科普人才培养。整合校外科普人才资源,发展建设面向青少年多样化需要的社会化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提高校内外科技辅导员的积极性。(分工: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院参加。)
(十一)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机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