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提升,推进机械化生产。到2015年,90%以上生产企业的混药、造粒、装药、插引、结编等工序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生产,混药、造粒、装药等直接涉药工序实现人药、人机隔离。加强烟花爆竹产品和主要原材料流向登记管理。加强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县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责任,继续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6.消防。完善消防法规和政策体系,健全基层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加快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2011年,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标;201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加快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省17市的消防特勤力量网络。加强灭火、侦检、搜寻、救生等专业器材配备。建立省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构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消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强化各系统、各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建立对投保方、借贷方火灾风险评估机制。
7.水上交通。建设完成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CCTV(闭路监视系统)和卫星遥感监视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布局完善的沿海现代化水域监控系统,实现港口、航道和重要水道全面覆盖。基本建成大中小型巡逻船艇、飞机和执法车辆齐全,结构合理,功能全面的立体化巡航及快速反应力量,实现辖区水域巡航能力全覆盖。
8.铁路运输。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优化站段管理结构和车间、班组设置,全面提升主要行车工种队伍素质。深化长效机制建设,突出专业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现场控制,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地方政府及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联运机制。全面提升主要行车设备质量,加强固定、移动设备养护维修,完善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建立完善高速铁路安全标准体系和高速铁路安全监控手段,提升高速铁路防灾系统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开展防洪、营业线施工、道口及路外、货运和火灾等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9.民航运输。实施国家航空安全纲要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导航、航行新技术应用。开展安全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体系和健康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签派、机场、危险品运输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和规章标准的教育培训。细化航空器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跨省民航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0.渔业船舶。建立政府领导定期登船检查制度。建设平安渔业示范县、渔业安全双基和应急救援示范点。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渔业船舶数量20艘以上的乡和5艘以上的村,可配备专兼职渔业安全管理员。强化渔船编队生产,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完善以CDMA(码分多址无线电通信系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卫星网络为主体的渔业船舶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二级以上渔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一级以上渔港配备消防船。推进渔业船舶标准化建设。实施木制渔业船舶玻璃钢化、大型渔业船舶冷冻化改造。构建渔业船舶政策性保险体系,增强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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