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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林业部门要根据各地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适地适树、分类实施原则,切实搞好规划、设计,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场)、村、山头地块。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规划设计作业,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四)提高认识,广泛宣传。造林绿化工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我市生态建设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措施,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激发广大群众、社会各界投身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热情,营造大规模植树造林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管理,严把种苗关,尽量选用符合绿化标准的本地良种壮苗,严控外调苗;严把整地栽植关,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和造林现场对造林规划、种苗供应、造林设计、造林整地、苗木栽植、病虫害防治各个环节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造林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造林质量。
  四、考评奖惩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向市造林绿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造林进展情况,6月20日前要报告上半年完成情况,11月底前报告全年完成情况。
  (二)市政府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造林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于2012年11月下旬根据《太原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有关规定对各县(市、区)造林绿化成果进行检查考评。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市政府予以表彰;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太原市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廉毅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毋青松(副市长)
  成员:吴国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勇(市发改委主任)

  赵瑞雪(市经信委主任)

  任晓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局局长)

  陈继光(市环保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建委主任)

  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尤天栓(市农委主任)

  贾立进(市水务局局长)

  薛新福(市林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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