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按照一流规划建设标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优先原则,结合城市发展总体思路,与片区改造相结合,实行统一编制方案、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商引资、统一整村拆除、统一建设安置模式,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提高效能,整体推进“十二五”期间,完成建成区范围内86个城中村和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的城中村改造。通过全方位综合改造,促进城中村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管理秩序、经济发展和文化等与城市全面融合,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大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对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棚户区和旧住宅小区实施整容、拆违、补建、配套整治工程,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拆迁改造任务,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北中环、西中环、建设路快速化改造,打通南内环西街、府东街、南中环西街等东西向主干道;开通西渠路、太行路等南北向主干道,使中心城区形成与外围高速环有机衔接,以快速路为骨架,主次干道匹配、“十纵十横加三环”的干道格局。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力争“十二五”期末轨道交通2号线、1号线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小街巷,配建停车场,形成路网长度、密度和动态静态交通体系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二电六期工程、集中供热瑞光热电一期工程建设,采用集中供热、地热、太阳能等多种供热形式,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和产业集聚区同步纳入供热管网体系。加大城市燃气气源、管线和项目建设,建设煤层气热电联产项目,2015年燃气气化率达到98%。加快老城区老化供水管网改造步伐,新城区管网建设和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扩大城市供水范围,启动分质供水,实行“一户一表”工程。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对未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大力推行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规划建设新的垃圾终端处理厂或预备垃圾处理厂。加强城市防洪、消防、抗震等公共安全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八)加强住房保障能力建设。积极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市场调控监管,保持投资年均增长25%左右;优化商品房供给结构,鼓励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制度,大力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满足不同收入家庭、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20%足额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引导社会投资在产业集聚区建设职工公寓、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进入、退出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拓宽保障范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及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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