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2010年(9至12月份)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0〕7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海南州2010年9至12月份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海南州2010年(9至12月份)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水平,节约公共机构保障经费,全面完成2010年节能目标,今年9至12月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创新机制,科学规划,强化管理,重视宣传,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带头作用,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宣传《
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在机关单位深入开展节约能源活动,培养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用能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探索新能源、新材料在节能工作中的应用;健全公共机构能源消耗信息统计平台,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逐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
(二)节能指标
按照省、州公共机构节能有关工作要求,各县及州直各单位切实加强节能管理,特别加强今年9至12月份节能工作,确保今年各公共机构节能水平持续提高,能源消耗持续下降。力争到年底,用电量比2009年下降5%,车辆百公里油耗比2009年下降1.5%,用水量比2009年下降5%。
三、重点工作
(一)继续抓好节能宣传教育。各县、州直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作展览图片,张贴提示标语,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