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继续加强“信用海南”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州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抓好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牧区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农牧区信用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州60%以上的贷款农牧户为信用户,50%的行政村为信用村,45%的乡镇为信用乡镇,努力创建2个“信用县”。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金融生态建设评比活动,评选优秀“金融生态安全区”、“金融创新区”、“金融生态县”。
依法打击金融犯罪活动,积极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金融胜诉案件的执结率和偿付率,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7、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依法加强金融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及金融风险预警通报制度。建立政府相关部门与监管机构信息共享的金融监管平台,切实维护全州金融的安全稳定。重点健全和完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内控管理机制、县乡政府与发生信贷业务的单位和农牧户之间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县乡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政银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三、突出重点,扩大信贷,全力支持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8、扩大民生领域信贷支持
切实增加对“三农”的有效信贷供给,合理满足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实用技术推广、农牧区劳务输出等的信贷需求。重点加大对水利骨干项目、饮水安全工程、游牧民定居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发放机制,加快建立再就业重点企业信贷制度,促进社会就业。积极探索新的消费信贷形式和消费贷款新品种,逐步提高消费信贷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消费带动全州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
9、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突出金融对产业的服务和支持,完善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综合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强化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生态农牧业龙头企业和农畜产品加工项目、高原特色药业、纺织业和建材业、矿产资源开发、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开发,以及对全州旅游文化产业开发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通过大力提高产业新增贷款比重,助推地方经济加快发展。
10、满足城镇建设信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