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南京市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意见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江苏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现到2015年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目标,力争在全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工作中位居前列,现就进一步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纲要》实施工作宣传
1、充分认识公民科学素质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新要求,主动顺应广大市民对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新期待,坚持不懈地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抓紧抓好。
2、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在坚持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以及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人民幸福满意城市中重要意义的宣传,普及有关《纲要》实施工作政策、文件、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把《纲要》实施工作转化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创新创造的自觉行动。
3、积极参与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为《纲要》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到2015年,90%的区县创建成全国或省科普示范县(市、区)。
工作分工: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二、开展主题科普活动
4、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把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作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核心内容,贯穿到《纲要》实施工作全过程。组织动员院士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类主题科普活动和宣传。积极推动主题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