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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农村农业统计数据库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农村农业统计数据库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1〕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真实反映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经研究,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统计数据库建设。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村农业统计数据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村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是农业统计的源头,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影响着全市整体统计数据质量,影响着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对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随着农村社会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了解和使用农村基层统计信息的需求与日俱增,对农村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农村经济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为拓展农村统计工作提供了广阔平台。开展建设农村农业统计数据库工作,就是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统计网络、夯实农业统计基础工作、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农村基层统计工作服务水平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业统计数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设农村农业统计数据库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农业统计数据库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更高层次“两宜”城市和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以优质统计科学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加强和规范农村统计基础工作为重点,不断推动农村基层基础统计工作上新台阶。

  目标任务:从2012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农业统计数据库平台建设。通过一年登记建库,二年完善提升,到2014年,全市农村统计数据库实现以统计内网为信息载体的“一库在线”和即时查询的总体目标。

  三、数据库建设的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要求

  (一)实施范围:在三(区)两县一市全部涉农的乡(镇)街道及其行政村(居)开展农业统计数据库建设。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1、农业统计数据库建设以县(市)区统计局为总库,乡镇统计站为分库,行政村(居)统计所(室)为支点构成全市农业统计数据库信息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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