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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


  2、全力保障各项赛事活动

  建立青奥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围绕青奥会的组织、管理、运营、布展、联欢、游览等需求,在依托“智慧南京”建设成果、充分整合存量资源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和建设具有综合管理、赛事安排、安全监控、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参展及观展服务等功能的青奥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青奥会提供各种智慧应用服务,实现对青奥会人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高效管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包括组委会管理系统、指挥调度系统、赛事管理系统、竞赛成绩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组成部分,并采用开放性、构件化、服务化的设计思想,面向各种应用提供技术接口、组件模块与应用服务,全方位保障“青奥会”顺利进行。

  提升通信与新媒体服务能力。新媒体技术的应用是“智慧青奥”的亮点之一。主要是通过全面整合智能手机和物联网技术,以无线宽带专网和其它4G/准4G无线网络为支撑,开发“智慧青奥”掌上终端,实现语音通话手机、数据接入、身份识别、住宿、停车、公共交通、用餐、基于信息推送技术的赛事信息接收、GPS导航、景点导游、多语言翻译等多种功能,打造更加人性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新媒体服务平台,为青奥会的参与者提供难忘的互联网和数码技术体验。

  完善各类保障预案。制定青奥会期间信息服务保障的各种方案和预案,重点提升政府部门、通信运营商、青奥场馆的信息服务水平。研究制定青奥会期间保障通信及信息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主管部门、运营企业之间协调机制。确保青奥会信息安全,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重点保障单位进行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营造智慧人文环境

  城市间的竞争和魅力,最终体现在文化竞争和人文氛围上,体现为人的竞争。“智慧南京”不仅要体现为物的智能化,更要体现为人的智慧、文化的穿透力。为此,我们要立足丰厚的城市文化资本和充沛的科教资源,借助举办“青奥会”的历史机遇,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讲外语”、“用网络”等学习交流活动,带动全体市民提升信息化意识和能力,逐步建立多元开放的人文环境。同时,大力缩小城乡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创造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信息化弱势群体的教育和培训,增加其接触信息技术的机会,增强其获取和使用信息的技能。逐步在社区和农村建立免费的信息服务站等公共设施,提供电子政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探索建设农民工信息服务系统,围绕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权益维护等突出问题提供信息援助。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渠道和媒体,广泛宣传“智慧南京”、“智慧青奥”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鼓励各单位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普及计算机、网络应用和信息化知识,形成信息化氛围,增强市民信息素质,提高全民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和获取信息服务的能力,夯实“智慧南京”的人文基础,使全社会都能共享智慧城市发展成果。

  五、保障机制

  南京“十二五”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为了切实有效的推进“智慧南京”建设,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领导参加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协调,负责确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高效、畅通的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特别是智慧产业基地、智慧应用具体项目的有关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分工,确定责任。充实加强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编制、保障经费,具体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项目推进。制订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通过扶持和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智慧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

  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定期对智慧城市建设按责任分解要求进行评估,发布评估信息和白皮书,为决策和指导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大智慧城市建设考核力度,检查和督导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

  (二)政策支持机制

  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对智慧南京重点工程项目的投资,加大支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建设,鼓励国内外高科技龙头企业落户南京,争取市财政每年安排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千分之一至三专项资金,用于若干重点推广示范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建立和政府购买服务,重点企业培育、人才引进和培养等。

  进一步发挥市信息化投资有限公司的平台作用,通过增资扩股引进合作企业,有效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南京”建设;同时,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把公司做大、做强,争取早日上市。

  加快市场化道路,把政府引导和市场化道路紧密结合起来。要有限提供资源,有偿开放资源,扩大资金投入来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采取政府导向投入和市场机制运行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三)决策咨询机制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国外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吸引更多国外有实力的企业和咨询机构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更好地汇集全球的智慧和资源,为“智慧南京”建设服务。

  探索建立首席信息主管(CIO)制度,在各级政府、市直部门和企业推广CIO制度。成立包括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人员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实现对智慧城市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的咨询指导,从宏观上把握智慧城市发展的方向,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同时,可组建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研究院,履行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和决策咨询等职责。

  (四)开放合作机制

  发挥区位与科教资源优势,在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体系建设以及智慧产业发展等领域积极开展与“南京都市圈”、长三角地区以及其它先进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分享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经验与成果,促进区域间“智慧城市”建设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积极构建各城市政府间交流合作平台,着重围绕信息沟通、市场开发、要素流通、政策协调等方面加强各城市间合作机制建设,为深化“智慧城市”区域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围绕“智慧南京”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积极倡导各“智慧城市”间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推动城市间电子政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避免城市间“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

  加强与国家级科研院所、电信及广电运营商等单位合作,吸引其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产学研联合体,力争实现一批核心技术的突破,不断为“智慧南京”建设注入新的动力。

  (五)标准法规机制

  出台《南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鼓励政府部门公开内部可共享信息资源,明确信息资源提供方的信息公开职责,形成数据生产、数据加工与数据服务的清晰链条,做到“一数一源”,保证信息的权威准确;对共享数据资源实现动态管理,明确信息资源使用各方查询、交换信息资源的管理流程,保证共享数据库中信息资源的及时更新。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信息采集与交换工作的成本,使政府信息的生产最经济、分配最高效,使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使用最容易和最方便,政府信息的效用得到最大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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