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4、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工作,提高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环境。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摸底调查、评估与监测,提高生物多样性预警和管理水平。实施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工程,重点保护中华虎凤蝶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对于受威胁严重、无法实施就地保护的物种,建立以中山植物园为依托的重要物种及其遗传资源迁地保护基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有计划地开展有害物种清理工作。

  5、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和管理体制,强化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逐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到2015年,力争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全覆盖,完成村庄的绿化升级。加快江苏白马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积极发展绿色与有机食品,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基地面积。

  6、推进各类生态创建。全面推动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区县、生态镇、生态村、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各类创建。到2012年,江宁区、高淳县、浦口区和溧水县建成国家生态区县,大于80%的镇建成国家级生态镇,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到2013年,六合区建成国家生态区;到2015年,江宁区建设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确保安全处置

  加强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与电子废物处置水平。到2015年,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5%。

  1、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以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重点,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确保“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开发区、工业园与重点企业自建危险废物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企业自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产生量小、布局分散的企业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行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为重点的处置设施建设,到2015年,我市集中焚烧处置能力达到8万吨/年,企业总数控制在3-4家,江北为主,江南、江北均有分布。推进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包括电子行业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化工行业废碱液综合利用项目等,提高电镀污泥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到2015年,全市新增27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以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危险废物运输于处理处置单位以及青奥会敏感区为重点,强化危废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随意倾倒和非法转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问题。全面提高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和危险废物应急贮存库。积极推进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以移动通讯、机动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废铅酸电池的回收工作。

  2、加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着力推动农村地区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加强城镇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作,建设完善全封闭的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提升现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与技术。继续推进农村医疗废物“镇村收集、县暂存、专业单位安全处置”的模式,在三区两县推广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实现乡镇卫生所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保障农村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3、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5%。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的产生。完善区域性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园等5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规划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重点加强脱硫石膏等减排副产物的监督管理,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避免二次污染。

  4、提高生活垃圾安全处置能力。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实施天井洼、水阁、轿子山三大垃圾填埋场的封场育林,建设完善独立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置设施,到2011年,实现三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推进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南垃圾综合处置场和江南生态垃圾填埋场建设,扩建水阁(三期)、溧水与高淳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南京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城东有机废弃物处理厂,建设市工程渣土弃置场,着力推动静脉产业园和江北环境园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至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100%。

  5、提高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按照“统一运输、集中管理,掺烧为主、综合利用”的方针,加强污水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和监管,定期开展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专项检查。加强水处理污泥减量化技术、脱水技术、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实施电厂污泥掺烧发电工程,培育一批污泥处置示范企业。完成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建设,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以大中型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依托,建设污泥综合利用与处理设施。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有害成分的检测和鉴定,推动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改造不符合要求的已有污泥处理设施,逐步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到2015年,污泥合法处置率达100%以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