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统筹城乡发展先导试点镇为重点,培育一批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新市镇,建设一批配套齐全、具有地域特点和乡村特色的新社区。到2015年,每个新市镇镇区人口规模达到2万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
以农用地、宅基地、河道整治为重点,建成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库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到2015年,通过集中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水利局)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巩固提升南京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的核心地位,积极对接上海,参与沪宁城市带高技术产业带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带建设。打造宁湖杭经济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区域联动和先行先试,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金融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泛长三角区域性金融中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强化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完善现代物流集疏运体系,形成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试行统一公交IC卡,选择将部分跨市公路客运班线改造提升为“宁镇扬城巴”,启动到扬州的轨道交通建设。探索制定同城交通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地铁指挥部)
推进仙林-宝华-龙潭地区、汤山-黄梅地区、六合-仪征地区、湖熟-郭庄地区的一体化规划。探索相邻地区联动建设与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
加快编制实施南京都市圈规划,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墨竹工卡县和新疆伊宁市的工作,高水平共建宁淮挂钩开发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有关区县)
6、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旅游园林局、市农委)
(1)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
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扬尘防控与整治、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大幅度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2014年青奥会举行时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实施清水行动计划,强化水资源保护,建立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到2015年,主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街镇建成区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加强水资源节约,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80立方米,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下降到20立方米/万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
建设清洁家园,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到2015年,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扫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8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深入实施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到201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8%,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5%。(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农委)
(2)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促进土地管理从“以需定供”向供需双向调节转变。(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健全资源调查监测管理体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的17%以上。加快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
(3)加强生态保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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