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加强近现代工业遗产和教育遗产的有效保护。争取高淳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县),江宁湖熟等成为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村)。打造老城南等历史文化街区,重视老字号保护与发展,加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做好明城墙和民国建筑群保护、管理和利用,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建设中国科举、六朝、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宁织造府等精品博物馆(纪念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走进市民生活。(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到2015年,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20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农委)

  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

  (4)建设智慧南京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智能技术广泛应用,优化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市民生活品质,为智慧产业发展和高端人才引进营造良好环境。到2015年,互联网宽带接入率达到95%以上,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市有线电视双向数字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

  建设平安南京,有效疏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法治南京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继续开展平安街道(镇)、平安社区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重点建设好防汛抗洪、防化救援、防暴处突、防范控制、防震抗震“五支”队伍,建立城市综合救灾减灾中心,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5、构筑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1)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

  建立优化提升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生态保护区域三类功能区,对空间开发实施有效调控。根据重要功能区域发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形成市场主体行为符合各区域主导功能定位的利益导向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按照“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基本原则,明确各区县主导功能定位,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联动效应明显的区县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

  修订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不同地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对不同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土地占用、环境准入和生态保护等约束性标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区县)

  (2)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实现区县总体规划、新市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各区县)

  继续推进“一城三区”建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建邺区、浦口区、栖霞区、江宁区、河西建设指挥部、浦口新城指挥部、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实施跨江发展战略。提升江北地区城市功能,加快建成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的桥头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浦口新城指挥部、浦口区、六合区)

  加强郊县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轨道交通通达区县,干线公路连接镇街,区域供水全面覆盖,城乡公交一体发展,水利设施实现现代化。到2015年,轨道交通开通运营里程达到250公里,农村水利设施重点完成5个农田水利重点区县、10个大中型灌区、20个农田水利示范片区以及农村河道河塘疏浚、小流域治理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地铁指挥部、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区县)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