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宁委发〔2010〕26号)
各区县委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党内重要法规。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深入贯彻
《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动全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现就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作出如下通知。
一、深入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认真组织学习。要把
《廉政准则》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安排好专题学习。采取党课、讲座、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作学习辅导报告。要把学习
《廉政准则》与学习《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其他法规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基本要求,牢记纪律规定,自觉规范行为,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2、开展教育培训。要把
《廉政准则》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培训。要利用“南京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等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对党员领导干部广泛开展
《廉政准则》在线教育培训活动。要把
《廉政准则》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内容,严把干部任用廉政关口。要密切联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把开展
《廉政准则》教育培训与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