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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1〕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11]9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为主要参加单位)。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工作列为“建设‘两宜城市’,更加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进度报告和监督检查机制,改革创新,推动试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

  (一)整合资源,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事业发展中,把长期在我市就业、生活、居住的流动人口服务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融入银川。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重点在统筹发展、综合决策与服务、居住证管理、出生人口实名登记、服务网络、信息共享、投入保障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模式。

  (二)完善政策,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与户籍管理、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政策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统筹管理和综合决策机制。紧紧依托各级领导小组、农民工及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组织和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和部门联络员,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协调、综合决策”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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